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2023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:
1、4月29日(周六)至5月3日(周三)放假,共5天。4月23日(周日)、5月6日(周六)正常上班。
2、调课安排:4月23日(本周日)补第11周周三的课,5月6日(第11周周六),按照课表上课。
请学院全体教职工做好相关安排,全体行政人员做好值班等相关工作,保持通信联络畅通。
特此通知。